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一步规范文化广电文物体育事业单位财务行为,财政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文物局,体育总局最近几天修订印发了《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22〕
根据《细则》修订情况和文化,广播电视,文物,体育四个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本次财务制度修订保持现有制度框架,注重反映财务改革进展,行业事业单位发展特点和事业单位管理需求,加强与《细则》的衔接,提高修订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为下一步预算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的改革预留空间
与原制度相比,四项行业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根据《规则》修订和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对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非财政拨款平衡等条款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明确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二是根据行业和事业单位的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对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体育事业单位业务收入的分类和表述进行适当调整三是适应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要求,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增加设置国有资产台账,定期清查资产,及时登记资产权属等内容四是衔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会计准则等制度,新增财务报告,会计核算等内容,取消事业基金和专项基金中的修购基金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文物局,体育总局启动新系统培训工作,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培训同时,将鼓励相关机构学习新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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